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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:做好事
 

 
   一般人做事情,總是三分鐘熱度,當一開始工作的時候,都是懷著滿腔熱誠,漸漸的發現工作必須完成的量,比原先料想的更多時,就開始恐慌、急躁,而顯得怠惰、敷衍。所謂「一暴十寒」,也是這個道理。
  看看古今中外的偉大人物,都提倡「做好事」,孟子說:「君子莫大乎與人為善」。「與人為善」就是做有益他人的好事,愛因斯坦說:「一個人的價值,應該看他貢獻什麼,而不應該看也得到什麼」。他的意思是,做高官或賺大錢,未必是有價值的人,對他人、對社會和國家作出貢獻,才是有價值的人。對他人作出貢獻,就是與人為善,也就是做好事。
  做好事的目的,是使他人或許多人活得更好、修橋舖路,急難救助是做好事,勸阻他人不要誤入歧途,鼓勵他人力爭上游,也是做好事。事無大小,只要是「但求有利他人,不求有利於己」的事,都是好事。
  做好事的人雖然不計酬勞、不望報恩,但英國哲學家盧梭說,做好事也有一種好處,做好事能使一個人更高尚,並且會使他做出更多的好事。
  其實,做好事不但使人高尚,也使人快樂。我國有許多家庭,以「為善最樂」為家訓,青年守則裡有一條主則是「助人為快樂之本」。做好事的人沒有私心,「心底無私天地寬」,自然會覺得很快樂的。